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中市监〔2021〕90号)的相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4月11日组织专家对2023年度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到期项目进行了二次验收,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度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到期项目二次验收情况表.xlsx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罗嘉涛、郭德轩,联系电话:88239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