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海英(身份证号码:44142119**03072223):
因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对你作出没收假冒“Calvin Klein”商标的服装4615件的行政处罚。因你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市监执一处字〔2024〕36号),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760-88165306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48号611室
附件: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市监执一处字〔2024〕36号).pdf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