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雅晟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阳小华):
为调查了解你(单位)涉嫌虚假登记案的相关事宜,请你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你(单位)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因你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询问通知书》(中市监执一询通〔2024〕10号),请你或相关权利人在收到本询问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山市博爱六路48号611室)接受询问调查。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760-89888121
联系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48号611室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