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家用燃气灶、电水壶、LED读写作业台灯产品“中山精造”优质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1-08 分享: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中山精造”优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市监〔2024〕136号)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家用燃气灶、电水壶、LED读写作业台灯等工业产品的“中山精造”优质评价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标准

  本次家用燃气灶、电水壶、LED 读写作业台灯的评价工作分别采用《家用燃气灶》(T/ZSZJX 011—2024)、《电水壶》(T/ZSJD ZSJD001—2024)、《LED读写作业台灯》(T/ZSLED 15—2024)作为2024年“中山精造”团体标准。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制造业企业。

  (二)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环保、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三)申报产品拥有自主品牌。产品自主商标的注册人地址位于中山市行政区域内,权益归属情况明确。

  (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五)申报产品具有较高的标准和质量水平,达到相应“中山精造”团体标准要求。

  三、申报范围

  申报产品为家用燃气灶、电水壶、LED读写作业台灯。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

  (二)申报程序:申报企业在自愿基础上如实填写申报表,将申报表原件和有效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一份)报送至所在镇街市场监管分局,由镇街市场监管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12月1日前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科。  

  五、其他

  本次优质评价工作不收取费用。

  附件:“中山精造”优质评价申报表.doc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    

  (联系人:李宏,联系电话:8816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