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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燃气器具等9类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02 分享:

火炬开发区及各镇街市场监管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相关技术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国市监质监规〔2024〕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电动自行车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质监〔2024〕555号,见附件1)精神,现就我市推动落实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我省前期建立的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基础上,2024年底前,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推动燃气器具等9类产品(名单详见《实施意见》附件1)开展质量安全追溯,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链条。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工作效能。市局相关科室、各镇街分局要加大对燃气器具等9类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生产单位、销售单位宣传质量安全追溯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提高社会各界对追溯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生产、销售单位的培训指导,帮助其掌握追溯技术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培训,使企业能够将追溯技术有效转化为提升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新质生产力,切实增强生产、销售单位参与质量安全追溯的主观能动性,确保追溯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分类实施推进。各镇街分局要结合辖区内工业产品实际,重点推动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消防产品等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积极参与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全面派发《实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告知书》(见附件2)。安排1名相对固定人员熟悉“广东追溯平台”操作,并收集工作推进情况。市局质量监督科重点针对燃气器具、电动自行车、电线电缆等产品集中进行培训宣贯,各相关镇街分局配合。

  (三)明确追溯要求。

  1.生产单位。燃气器具等9类产品生产单位应如实填报生产单位基本信息、产品信息、流向信息等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详见《实施意见》附件2),并依据“一物一码”“一批一码”或“一品一码”原则为产品设置识别编码。其中,电动自行车生产单位需按照“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要求对电动自行车车架、蓄电池、充电器进行本体赋码,并将其与合格证、标签及其他标识信息关联,以显著增强产品的可追溯性,便于在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快速定位和处理。

  2.销售单位。相关产品销售单位可登录“广东追溯平台”,如实填报销售单位基本信息、产品信息、流向信息等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详见《实施意见》附件2),对进货产品进行扫码查验,并登记销售单位及产品相关信息、产品流向信息。对于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也可直接登录电动自行车行业追溯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电车专家服务端”),验证进货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是否与CCC认证信息一致,销售时应使用追溯服务平台的“一车一池一充一码”销售捆绑机制,核验整车、蓄电池、充电器产品的CCC认证一致性,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及CCC认证产品要求,坚决杜绝蓄电池和充电器的改装行为,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四)进度安排。

  1.按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燃气器具等9类产品生产单位应在2024年12月底前通过相关追溯平台,完成生产单位基本信息、产品信息、流向信息等产品质量安全关键信息填报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为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奠定基础。

  2.请各镇街分局持续推动该项工作,分别于2025年1月20日及2025年3月31日将工作推进情况通过粤政易报质量监督科蔡燕娟(联系电话:88162100)。

  附件: 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电动自行车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质监〔2024〕555号)

           2. 实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告知书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