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华渔食品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终止食品生产,未在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中市监责改食生〔2024〕证15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以上执法文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760-88166037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09室
附件:责令整改通知书(中市监责改食生〔2024〕证15号)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