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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中市监公告食生〔2025〕1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17 分享:

中山市华渔食品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终止食品生产,未在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3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中市监责改食生〔2024〕证15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以上执法文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760-88166037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09室

  附件:责令整改通知书(中市监责改食生〔2024〕证15号)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