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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3-14 分享: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工〔2024〕144号)》和《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市监〔2024〕22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局将开展2025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应当在2025年3月17日起至 2025年3月25日17:00 止在系统中提交申请,因逾期造成申报时效失效的将视作申报单位放弃。

  二、申报流程

  申 报 单 位 须 登 录 中 山 财 政 惠 企 利 民 服 务 平 台 注 册 (https://czbt.czt.gd.gov.cn/#/home),在项目申报栏目处选择《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点击进入后在通知结尾处选择“我要申报”,按要求填写材料提交,待审核通过。下载本申报通知所附的申请书,按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提交所需附件材料,分专题提交,待初审通过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通知,打印全部申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所在镇街市场监管分局加盖意见后递交到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具体流程如下:

  (一)填写申报书。下载本申报指南所列专题的对应申报书,按相关要求据实填写完整,可加页但请勿修改申报书样式。

  (二)系统提交。将可编辑版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按以下格式命名(材料名称+日期)并按专题提交至中山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系统,相关附件材料请压缩成一个文件(不按专题类别提交的申请视作不符合申报条件予以终止)。

  (三)审核回复。各镇区市场监管分局及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根据系统回复(含系统发送短信)指引进行下一步操作。

  (四)递交纸件。审核通过的全套申报材料按一式3份采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编制封面、目录、页码,以胶装形式装订成册,并在书脊处标注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和年、月份,在每一个附件上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经所在镇街市场监管分局加盖意见后,递交到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10/11受理窗口(不接受邮寄递交方式)。

  三、申报专题

  专题一: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项目

  (一)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围绕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政策,推动高校和优质知识产权机构合作,在高校开设知识产权创新实验班,开启校企联合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模式。招收学生不少于40人,组建知识产权创新实验班,开设4门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共计不少于100课时,组织不少于10名学生到相应知识产权机构实习,每人不少于1个月,在校内组织2场或以上知识产权科普活动。

  (二)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为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全日制高校。具备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成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

  (三)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年度支持数量为 1 项,支持不超过 20 万元。

  (四)申报材料(一式 3 份): 

  1.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4.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专题二: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项目

  (一)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深入园区和企业。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入园惠企”及培训活动4次以上,为企业免费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服务,实现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笔数不少于20笔,金额不少于20亿元。

  (二)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为我市注册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三)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年度支持数量为 1 项,支持不超过 20 万元。

  (四)申报材料(一式 3 份):

  1.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4.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专题三:地理标志产品流通和展示推广项目

  (一)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强化地理标志品牌运用推广,宣传展示地理标志运用促进成效,突出地理标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打造区域地理标志名片。组织不少于3场宣传推介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推广中山的地理标志产品,组织中山地理标志产品运营者积极参加国家、省重点展会或知识产权大型展会,以及“中国品牌日”等活动,在主流媒体平台(含新媒体)上围绕中山地理标志产品发布不少于15次宣传。

  (二)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为我市注册的具有较强宣传推广能力的单位。

  (三)支持数量与额度:

  本年度支持数量为 1 项,支持不超过 20 万元。

  (四)申报材料(一式 3 份):

  1.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单位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许可证或法人代码证);

  4.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四、申报咨询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联系人:郭德轩、罗嘉涛;

  联系电话:0760-88239823。

  附件:2025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书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2日    

2025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