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重点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0月26日,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湿粉类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集中约谈会。全市16家湿粉类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相关镇街市场监管人员参加约谈。
会议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卫生规范》《DBS44/017-2021湿米粉生产和经营卫生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通报分析省市场监管局开展湿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发现的企业质量安全深层次共性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和建议。同时,结合椰毒假单胞菌米面亚种、米酵菌酸食物中毒的高危风险性,重点从企业生产环境条件、原辅料采购、生产及加工制作过程、产品出厂检验、标签标识、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重申了具体工作要求,要求企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针对湿米粉生产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企业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