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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镇开展无照经营及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9-18 分享: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坦洲分局对新前进村第三工业区天贸电池厂附近一带的商铺开展无照经营及食品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坚持“引导与查处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涉及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生产经营等领域为重点,对未经许可从事经营行为和餐饮许可活动、许可证有效期已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擅自从事餐饮活动的行为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业,督促其办理相关证照,同时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截至目前,已检查餐饮单位131家,引导无证照经营市场主体和单位办理证照6家。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坦洲分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辖区内无证无照整治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加强督导检查,加大执法和普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治理倾向性、苗头性区域性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推进平安坦洲建设,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普法小贴士: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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