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3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0号),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标准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的通知》(粤食药监办食营〔2017〕544号)执行,具体检查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2020年第3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