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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14期)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4-10 分享: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范围内食品经营环节的四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和肉制品等共78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其余7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19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19批次,不合格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0批次,豆制品20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餐饮食品1批次:1.中山市南头镇周业举快餐店的烧鸭(熏烧烤肉制品),胭脂红检出值为1.3m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

  肉制品3批次:1.中山市沙溪镇汤缘美食餐馆的比条(腌腊肉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2.5g/100g,超出标准规定腌腊禽制品≤1.5g/100g的要求;2.中山市古镇满煲香食店的腊鸭腿,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2.0g/100g,超出标准规定腌腊禽制品≤1.5g/100g的要求;3.中山市大涌镇杰相食店的风味肠(腌腊肉制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4g/100g,超出标准规定腌腊香肠、火腿≤0.5g/100g要求。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控制食品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经营者消费提示:食品经营者要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做好进销货台账,不采购、贮存、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异常等问题的食品和原料,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2020年第14期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表-2020年第14期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