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将至,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内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应节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餐饮食品(粽子)和糕点(粽子)共7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2020年第24期)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