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监督检查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28期)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7-17 分享: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范围内食品经营环节的五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水产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共15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3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水产制品53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糖5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40批次,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2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40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水产制品1批次:中山市南朗镇瑞昌海味店销售的大地鱼鱼干,N-二甲基亚硝胺检出值为16.3μg/kg,超出标准规定≤4.0μg/kg的要求。

  食糖1批次:中山市南朗镇晴记副食店销售的白砂糖,检出螨,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

  食用农产品3批次:1.中山市坦洲镇黄伟朗水产档销售的多宝鱼,恩诺沙星检出值为449μg/kg,超出标准规定≤100μg/kg的要求;2.中山市南朗镇崖口人家海鲜餐厅销售的虾蛄(有糕濑尿虾),镉(以Cd计)检出值为0.78mg/kg,超出标准规定≤0.5mg/kg的要求;3.中山市南朗镇沙头涌渔栏海鲜餐厅销售的罗氏虾,恩诺沙星检出值为495μg/kg,超出标准规定≤100μg/kg的要求。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控制食品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2020年第28期)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表(2020年第28期)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