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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33期)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8-10 分享: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学校食堂及学校配餐单位的三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21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本期检验机构为:中山海关技术中心。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72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农产品89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0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餐饮食品不合格3批次:1.中山市纪中三鑫凯茵学校的餐碗,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2.中山市横栏华文学校的餐碗,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3.中山市港口镇中心小学的餐盒,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

  食用农产品2批次:1.中山市石岐西厂小学的鸡蛋,氧氟沙星检出值为4.5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2.小榄镇西区小学的鸡蛋,氧氟沙星检出值为526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重大,学校及配餐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采取严格索取检验合格证明、通过快检测定其安全性等有效措施封堵问题食用农产品流入校园。学校校食堂及配餐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对于复用餐具,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彻底清洗,适当减少洗剂用量并延长清水冲洗的时间,确保彻底洗净,避免洗剂残存在餐饮具中。同时要按照科学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将消毒后的餐具及时放入有效的保洁设施内,确保餐具使用卫生安全。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2020年第33期)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表(2020年第33期)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