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7号)、《2020年中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及其检查制度要求,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开展抽查,检查标准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监督管理规范现场指导原则的通知》(食药监械〔2015〕239号)执行,具体检查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2020年第3期)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