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范围内经营环节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本期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
抽检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共1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15或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特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