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山市长宏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依法被吊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5月22日
附件:
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 | 生产地址 | 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 | 许可证发证日期 | 注销原因 |
1 | 中山市长宏食品有限公司 | 中山市南区城南五路171-179号B栋一楼、二楼 | 中山市南区城南五路171-179号B栋一楼、二楼 | SC12344200007777 | 2022年12月7日 | 食品生产许可证依法被吊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