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食品生产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中山市板芙镇居味食品加工场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7日
附件
被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住所 | 生产地址 | 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 | 许可证发证日期 | 注销原因 |
1 | 中山市板芙镇居味食品加工场 | 中山市板芙镇白溪村白溪正街6号(B幢) | 中山市板芙镇白溪村白溪正街6号(B幢) | SC10344200006186 | 2019年11月21日 | 营业执照已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