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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凤分局关于注销行政许可证的通告(2024年第1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1-07 分享:

  下列食品生产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分局决定注销中山市东凤镇朗枝食品加工场、中山市东凤镇健旺烧腊加工场等2家经营主体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见附件)。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经营主体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凤分局

2024年11月7日          


被注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经营主体名单

序号

经营主体名称

住所

生产地址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编号

许可证发证日期

注销原因

1

中山市东凤镇朗枝食品加工场

中山市东凤镇西罟步村食品加工基地C区7号铺位

中山市东凤镇西罟步村食品加工基地C区7号铺位

GD201600785

2024年1月30日

营业执照已注销

2

中山市东凤镇健旺烧腊加工场

中山市东凤镇西罟步村食品加工基地C区5号铺位

中山市东凤镇西罟步村食品加工基地C区5号铺位

GD201600668

2023年6月5日

营业执照已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