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食品生产者营业执照已注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分局决定注销中山市东凤镇朗枝食品加工场、中山市东凤镇健旺烧腊加工场等2家经营主体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见附件)。被注销的证书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经营主体名单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凤分局
2024年11月7日
被注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的经营主体名单
序号
经营主体名称
住所
生产地址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编号
许可证发证日期
注销原因
1
中山市东凤镇朗枝食品加工场
中山市东凤镇西罟步村食品加工基地C区7号铺位
GD201600785
2024年1月30日
营业执照已注销
2
中山市东凤镇健旺烧腊加工场
中山市东凤镇西罟步村食品加工基地C区5号铺位
GD201600668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