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气温回暖、湿度回升,是误食野生蘑菇、河豚鱼等有毒野生动植物中毒事件的高发季节。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野生蘑菇、河豚鱼可能有剧毒,不要采摘(捕捞)、切勿食用!
为预防野生毒蘑菇、河豚鱼中毒事故,请市民不要购买、不自行采摘(捕捞)和食用野生蘑菇、河豚鱼等法律明令禁止食用的有毒动植物。食品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禁止销售、购买、加工野生蘑菇、河豚鱼等有毒动植物。消费者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采购、加工和销售野生蘑菇、河豚鱼等有毒动植物的,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一旦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催吐并就医。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