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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聚餐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19 分享:

  聚餐是中国人传统的饮食习俗。无论是个人举办的婚宴、寿宴、团圆宴,还是大型会议、活动都离不开聚餐。大型聚餐因同时就餐的人数多、食材加工制作数量大,食品安全风险远远高于一般餐饮服务。为确保大型聚餐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发生,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以下温馨提示:

  (一)对于在外举办大型聚餐的单位或个人,应选择有资质且满足供餐需求的餐厅用餐。自办大型聚餐的个人,应主动向所在镇(街道)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报聚餐活动情况,主动接受、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等相关人员的指导。

  (二)大型聚餐举办者应与承办者明确(签订)各自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加工制作和防范食物中毒等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事项。

  (三)大型聚餐承办者要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要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承办者应特别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烹饪煮透、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各个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防范。

  (四)大型聚餐时,尽量不供应生食类和冷食类食品,如凉菜、烧卤熟食、裱花蛋糕等。并且根据我省大型聚餐发生的食物中毒原因分析表明,冷藏食品未烧熟煮透而引发的食物中毒需要引起高度关注,如制作蛋炒饭时,因未炒熟而引起沙门氏菌中毒事故占比很高。

  (五)提高维权意识,在购买、消费食品后要注意留存消费小票、发票等相关凭证。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随时拨打中山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提供线索或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