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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2-06 分享:

  2024年春节将至,昼夜温差大、市民外出聚餐活动增多,是食物中毒事故的高发期。为保障春节期间市民的饮食安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大消费者提出以下风险提示:

  一、要谨慎选择就餐场所,注意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整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高和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点餐时结合个人身体健康状况,谨慎选择食用刺身、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拒绝到无证餐饮单位消费,不购买路边无证的摊贩小吃。树立节约意识,提倡使用公勺公筷,拒绝浪费,践行“光盘”行动。就餐后及时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凭证。

  二、购买畜禽肉时,注意查看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检验合格证。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外包装上的产品配料表,还有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漏气现象。从餐饮单位购买外带盆菜回家食用,要注意在购买后4小时内复热食用,确保煮熟煮透。如确实需保存的,应在10℃以下冷藏且不超过24小时,重新复热时应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方可食用。豆类(扁豆、四季豆、刀豆等)中含有皂素,对人体胃肠道有强烈刺激性,必须彻底加热煮透再食用。不要购买和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野生蘑菇、河豚以及各种标称“野味”的食品)。新鲜食材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室温下,不同的食材在保存时应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三、在网购食品或半成品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尽量选择大型成熟、经营资质齐全的网络平台,货比三家,不要盲目跟风。可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缩短食物运送时间。尽量不网购凉拌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四、消费者在外就餐后一旦发生恶心、呕吐、腹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同时可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45进行报告,并保存相关证据,以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处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也可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