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温度高、湿度大,微生物易于生长繁殖,食物易腐败变质,食源性疾病易发、高发,加上深中通道通车后人流大增,我市餐饮行业进入旺季,为了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服务,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中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高温天气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把“四关”
(一)严把“原料关”,加强原料采购贮存管理。采购食品原料时要选择资质齐全的正规供应商,选购新鲜、安全、无污染的食材,确保原料来源可靠,不采购来源不明、变质腐败、国家禁止经营的野生动植物等高风险食品;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查验供货商的资质证明,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生、熟、荤、素食品分类存放、离地存放,将食品存放在安全的温度及湿度条件下,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并采取必要的冷藏、冷冻措施。
(二)严管“加工关”,加强食品加工制作管理。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流程操作,注意操作卫生规范,确保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加强烹饪过程中的温度控制,确保食品烧熟煮透,特别是肉类、禽类、蛋类等易污染食品;餐食从加工完成到食用,常温下不宜超过2小时;规范留样,保证留样量、留样储存条件合理,详细做好留样记录;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容器、工用具和餐饮具等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保持清洁。
(三)严控“环境关”,加强加工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加工制作、贮存场所等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加工制售生食类、冷食类、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应在专间或专用操作场所内,由专人加工制作,并使用专用工具、容器、设备;完善防尘、防鼠、防蝇设施,做好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
(四)严督“人员关”,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无影响食品安全的相关疾病;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每日开展晨检,定期组织完成食品安全培训、制止餐饮浪费培训等,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在操作过程中注意消毒,穿戴专用工作衣帽和口罩,不将个人物品与加工制作工具混放混用。
二、广大消费者请做好“四个注意”
(一)注意选择信誉良好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外出就餐时应选择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示齐全、场所环境整洁、建有“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到无证摊店、路边摊点用餐,不购买流动摊贩经营的食品。
(二)注意网络订餐安全。网络订餐要注意查看商家的证照信息是否在有效期限内,尽量选择“证照齐、卫生好”的餐饮单位;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和食材质量,及时食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可食用;不网购凉菜、生食海产品、沙拉、奶油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三)注意选购新鲜的食品原料及餐品。采购食材和外出就餐时,要选购新鲜食材,注意观察食品原料的新鲜程度,如肉类、海鲜等是否色泽鲜艳、无异味,烹饪前要确认没有变质;不食用感官性状异常、腐败变质或过期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品,不食用未烧熟煮透的食品;对于易变质的食品,如凉拌菜、熟食等,应注意观察其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避免选择储存不当的食品;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四季豆、野生菌、生食海产品等风险较高的食品。
(四)注意合理搭配膳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饮食注意荤素搭配、平衡膳食,避免食用过度油腻、辛辣等刺激性食品,多食富含膳食纤维、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高温季节,不要大量饮用冷饮,不饮用生水;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用餐前做好洗手消毒;外出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自发践行“光盘行动”,适量点餐、及时打包、避免浪费。
三、提醒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在用餐过程中,一旦误食出现疑似中毒症状,应尽早采用催吐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尽快到合法医院接受治疗,并保存好消费凭证、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应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保持现有可疑中毒食物、食品及原料、餐用工具、设施设备和加工现场原封不动,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主动配合接受调查。
广大群众在消费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或对购买的食品有疑问的,可随时拨打中山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或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15提供线索以及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