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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集体聚餐、外出野餐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2-18 分享:

  临近岁末,各类聚会增多,食品安全风险相应增大。为保障广大市民的饮食安全,严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提示如下:

  一、外出聚餐、野餐注意事项

  1.应在合格规范经营的市场或超市购买新鲜的食材,保证食材新鲜、安全。

  2.注意外带食物的贮存时间。肉、鱼、豆制品等容易变质的食物,应缩短常温下存放的时间,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自带熟食应该当餐吃完,不要食用隔餐、隔夜的食品。

  3.食材加工前要认真清洗,注意生、熟食物分开处理;烹饪时要将食材烧熟煮透再食用,尽量少食用寿司、凉拌菜、生腌等高风险食物。

  4.外出时不要随意采摘、购买、进食野生蘑菇和野果,以免误食有毒野生动植物,导致对身体的危害,甚至造成生命危险,发现疑似食物中毒要及时就医。

  二、校园聚餐注意事项

  1.学校开展校运会、校园义卖、外出研学或班级活动期间,严禁把自制或外购的鱼丸、寿司、鸡翅、鸡米花、菊花冻等非预包装食品带到学校供学生集体食用,谨防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如确有需要家长自制或外购食品送至学校集体食用的,建议家长提供来源渠道正规的预包装食品或水果等食物。

  3.聚餐时要统一使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洗手的习惯,避免“病从口入”。

  4.饮食要均衡,注意荤素搭配。多食用富含膳食纤维和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健康食品,避免饮食过度,造成肠胃不适。

  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外出聚餐过程中一旦发生身体不适或明显的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并及时前往医院就诊,同时注意保存好食物余样、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以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