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某栏目组邀请消费者章先生的孩子参与“青少年成长系列剧海选”。由于该栏目组在某日报大楼办公,章先生误认其是某日报下属机构。海选通过后,栏目组工作人员要求章先生签订合同,交付费用。签订合同后,工作人员告知章先生退款需扣30%违约金。章先生察觉异常,要求退款被拒,遂投诉至中山市消委会。经调解,栏目组全额退款。
在此,市消委会提醒广大家长朋友要识破商家套路,避免落入陷阱。
商家套路:
一是一些不法机构会选择在具有权威性或知名度的场所办公,让消费者误以为其是正规或与权威机构有关联的单位,从而放松警惕。二是海选过程简单,给家长和孩子一种“机会难得”“孩子很有潜力”的错觉 ,诱导他们进一步参与后续环节。三是工作人员以“面试通过”为由,迅速将家长带至单独房间劝说签约,甚至强调名额有限、必须当场决定,不给家长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和咨询他人。四是合同中往往隐藏着诸多不合理条款,如高额违约金,这远超出实际损失,目的就是阻碍消费者退款。
消委会提醒:
家长朋友们在面对类似“影视海选”活动时,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在参加前要仔细核实活动举办方的资质,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其是否具备相关影视制作、艺人经纪等许可,查看其过往口碑和评价。签约环节一定要认真研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不清、权利义务不对等的内容要提出疑问并要求明确解释,切勿被花言巧语迷惑而草率签字付费。签约后一旦发现异常,要注意留存证据,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