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消费知识

网络交易诚信经营倡议书

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11-03 分享:

  为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引导中山市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消费环境和公平竞争秩序,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商务局、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和中山市电子商务协会共同向全市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依法经营,不违法违规。坚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树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经营理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切实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诚信为本,不虚假宣传。坚持诚信经营,维护良好信用记录,积极在“信用中山”网作出信用承诺,真实标示产品质量信息,切实履行服务承诺,不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不发布虚假广告。

  三、货真质优,不掺杂使假。坚持货正源清,不提供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树立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选择可靠的供货渠道,建立健全商品质量控制体系,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和服务。

  四、明码实价,不价格欺诈。坚持明码标价,杜绝虚构原价、虚假降价、虚假馈赠、虚假折价、虚假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不使用欺诈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

  五、严格保密,不泄露信息。坚持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建立严格信息管理制度,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不擅自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切实保护好消费者个人信息。

  六、强化治理,不包庇纵容。坚持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平台规则、平台内经营者登记备案及资质资格审核机制,完善消费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对侵权行为依法采取必要措施。

  七、公平竞争,不强制独家。坚持自愿、平等原则,尊重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选择权,不强制要求平台内经营者进行“独家合作”“独家授权”,不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八、接受监督,不推诿责任。坚持加强企业自律,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监管和指导,认真整改不合规行为,共同打造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网络市场消费环境。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山市商务局

  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       中山市电子商务协会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