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消费知识

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消委会发布“六一”儿童节安全消费警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5-31 分享: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守护儿童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联合发布“六一”专题消费警示,温馨提醒广大家长,购买儿童节食品、礼品、玩具,应把好安全关。

  一、选购儿童食品以保障安全为首要

  儿童尤其是婴、幼儿由于生理原因,需要的膳食结构与一般成年人有一定区别。家长选择该类产品,除需要注意营养成分等特殊膳食要求,还要有相应的安全意识,对某些特殊食品需审慎购买食用,谨防发生如噎食等危险,例如,对于果冻、糖果、龙眼、葡萄等小颗粒食品,大人需审慎关注,防止小朋友在食用时呛入气管或噎住喉咙;对小朋友食用黏性较大的食品,如年糕、粽子等,建议切成小块,防止因黏在喉咙上引发危险。

  另外,家长购买儿童食品要查看有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号(“SC”标识+14位阿拉伯数字),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食品,并仔细查看产品标签,不要购买流动摊贩的“三无”食品。同时,家长要注意食品是否适合儿童食用,不要盲目相信“高颜值”的网红产品,含有大量人工合成色素和香精的产品,会给孩子的新陈代谢和身体发育造成不良影响,带来潜在伤害。

  家长购买婴幼儿配方乳粉时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购买时查看产品配方注册号(国食注字YP+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配料表、营养成分表、适宜人群、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并根据家庭的贮存条件选择生产日期较近、密封完好、乳粉状态正常的产品。

  二、选购儿童化妆品要符合安全标准

  儿童与成年人在皮肤结构、生理特点等方面有显著不同,所以儿童化妆品在安全无害方面要求更高。一般而言,适用于12岁以下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为儿童化妆品。依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3~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可以包含美容修饰、卸妆等功效宣称;而0~3岁婴幼儿使用的化妆品的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

  通常来说,对于儿童化妆品,至少应具备以下要求:1、产品应具有特定的有效功能;2、产品需要严格符合安全标准;3、产品应是由最纯正原料制成;4、尽可能选择温和低刺激防腐剂;5、应选用一些不易破碎、避免儿童吸入的安全包装。

  因此,建议家长在选购儿童化妆品时应尽量选择大品牌,购买成熟产品。其次,尽量购买配方组成比较简单的产品,例如,含有甘油类、蜂蜜类等有益成分,不含香料、酒精以及着色剂的产品,以降低其对儿童皮肤产生刺激的风险。家长要注意检查产品包装: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有生产厂家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标签。家长应尽量选择包装密封性好,避免敞开式包装销售的产品。需要提醒的是,在首次使用儿童彩妆或更换不同品牌的产品之前,可以先做皮肤过敏测试,观察对产品是否存在过敏反应。如无异常现象,再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进行正常使用。 

  另外,2021年12月,国家药监局出台了《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要求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2023年5月1日后生产或进口的儿童化妆品(包括儿童牙膏),必须全部标注“小金盾”标志。家长在购买时,要认准儿童化妆品专用标志。建议家长从正规渠道购买儿童化妆品,可以通过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或者“化妆品监管”APP来查询所购买化妆品的标签标识信息与其产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是否一致。

  三、选购儿童玩具要认准CCC认证

  根据GB 6675.1-2014《玩具安全》的强制性规定和已实施的强制性认证要求,所有进入中国市场的玩具产品都必须符合国标的强制性要求,所有从事玩具科研、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需严格执行,任何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均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因此,家长为小朋友购置玩具时,应查明其是否为合法产品,以免对少年儿童构成潜在危害。家长购置玩具时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判断:

  1、不贪图便宜而购买劣质儿童玩具

  当前儿童玩具市场上存在着一些不符合国家有关玩具安全标准的不合格产品。常见的问题包括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以及无质量合格证的“三无”产品,添加了有毒有害的禁用物质或者某种元素含量超标的劣质产品等。因此,为避免劣质儿童玩具对孩子造成危害,建议家长要从正规商场或者信誉良好的网店购买儿童玩具,并注意留存购物凭证。

  2、购买玩具要认准CCC认证

  CCC认证即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又称为3C认证,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CCC认证目录范围内的玩具产品都需要做CCC认证,包括电玩具、塑料玩具、金属玩具、乘骑车辆玩具。因此,广大家长在购买这几类儿童玩具时,一定要认准CCC认证,没有CCC认证的千万不要购买。

  3、玩具应适合儿童的年龄段

  玩具上的“适用年龄”标识非常重要,家长在购买玩具时,一定要关注玩具包装上标注的适合年龄,选购与孩子年龄相匹配的玩具。在给年龄较小的孩子购买玩具时,还要注意避开以下几类:一是色彩鲜艳的玩具,如“泥”类玩具,这类玩具一般都含有对身体有害的物质,孩子在玩耍时如果进入身体会危及安全健康;二是含有香味的玩具,香味一般都来自添加剂和塑化剂,孩子在长期玩耍这类玩具过程中可能会吸入一定剂量的有害物质;三是小型或者含有可拆卸小零件的玩具,这类玩具或者玩具中的小零件容易被孩子误食;四是带有尖点利边的玩具,孩子在玩耍时容易刺伤眼睛或者划伤身体;五是弹射类、气球类、带有绳索等存较大安全隐患的玩具。

  4、注意防范一些看似玩具实非玩具的产品危害

  市面上有一些产品虽然看似“好玩”,其实却并不是玩具,由于其安全风险较高,建议家长不要购买、不要给孩子当作玩具玩耍。这类产品,较常见的有几种:一是激光笔,激光笔若使用不当,尤其对儿童的眼睛危害很大。是电动平衡车,据专家介绍,电动平衡车既不属于儿童玩具,也不属于运动器械。尤其对年龄较小的儿童,因其自身平衡能力尚不健全,又缺乏相应的风险防范意识,在骑行过程中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三是“水精灵”,“水精灵”是一种圆珠形吸水树脂,又称“泡大珠”“吸水弹”等,本来广泛应用于盆栽保水、室内装饰。由于“水精灵”颜色鲜艳,年龄较小的儿童很可能会误作为糖果吞入而危及生命安全。

  在此向广大经营发出呼吁,守护儿童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请依法合规经营,不要售卖会危害儿童安全、损害儿童健康的产品!

  同时,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提醒广大家长:

  在购买儿童节食品、礼品、玩具等产品时,如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主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