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内部分地市有采摘野生蘑菇食用的情况,但由于消费者对野生毒蘑菇认识不足、了解不多,误采误食引起中毒事件偶有发生。为有效预防毒蘑菇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温馨提示如下:
一、牢记误食危害
毒蘑菇所含毒素成分较为复杂,潜伏期为10分钟至24小时不等。误食毒蘑菇后,临床表现为恶心、呕吐、肝区疼痛等症状,部分患者可能会伴有精神异常症状。目前应对野生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中毒症状严重,发病急,死亡率高。
二、切记“三不”原则
(一)不采摘:不要因为好奇或为满足口腹之欲采摘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对于路边草丛的野生蘑菇,由于鉴别毒菌并不容易,不要轻易采摘不认识的蘑菇。
(二)不购买:注意勿在路边摊贩购买蘑菇,即使在正规市场上购买的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蘑菇,不要偏听偏信,轻易买来尝鲜。
(三)不食用:避免蘑菇中毒事件,家庭饮食关键在于不随意食用野生蘑菇。集体聚餐、餐饮服务、民俗旅游等尽量不要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以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三、牢记严禁采购
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把好原料进货关,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蘑菇严格挑选,避免有毒蘑菇混入其中。
四、谨记迅速就医
一旦有居民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症状,要牢记以下几点:
(一)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二)及时前往正规医院治疗,万一来不及就医,应立即采用简易的方法进行催吐、导泻处理,尽快排除体内尚未被吸收的残蘑菇或减缓有毒物质的吸收,减轻中毒程度,防止病情加重;
(三)让患者饮用少量盐糖水,补充体液,防止中毒者脱水导致休克;
(四)对已昏迷的患者不要强行向其口内灌水以防窒息;
(五)保留毒蘑菇样品供专业人员救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