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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将严查严打“特供”“专供”等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11-03 分享:

  针对部分电商平台出现以拼音缩写等“暗语”方式使用“特供”“专供”标识销售、宣传商品的问题,中山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总局、省局部署,开展为期5个月的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以假借“特供”“专供”或“内部特供、专用”等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或服务,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的商品等作为重点内容。

  针对食品(酒类、饮料、保健食品)、瓷器、箱包等舆情热点、社会反映集中的商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网络商品交易及互联网广告的监测排查,加强监管执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中山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市场上“特供”“专供”标识的商品多是虚假宣传,目的是提升销量、卖出高价,除夸大宣传外,还可能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消费者不要购买,以免上当受骗。消费者如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是否含有“特供”“专供”内容的商品或广告,如有发现请拨打12345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