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冠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19年2月16日至2019年2月20日期间制造的部分冠安照明牌GA-ZBLZD-1LROEⅠ3W-2型号消防应急照明标志复合灯具,涉及数量为48个。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消防应急照明标志复合灯具,由于产品项目放电时间及转换电压不符合GB17945-2010标准要求,可能影响火灾等情况下人员疏散和关键岗位的抢险救灾工作等,存在安全隐患。
中山市冠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将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一台全新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以消除安全隐患。
用户可通过中山市冠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60-22311934)咨询持有的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并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用户可登录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务公开-召回信息-消费品类召回信息”栏目了解更多信息,也可拨打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缺陷产品召回热线电话(0760-88160345)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该渠道反映消费品缺陷信息。
附件:消费品召回计划(中山市冠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