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餐饮环节的四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餐饮食品、蛋制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农产品共18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本期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164批次,不合格1批次;蛋制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食品农产品17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餐饮食品1批次:中山市古镇新千心红同益蛋糕店销售的肉松蛋糕,山梨酸检出值为2.21g/kg,超出标准规定1.0g/kg的要求。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控制食品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餐饮服务经营提示:餐饮服务经营者要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把控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等关键环节,确保食品安全。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20191101
3.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191101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