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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35期)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11-29 分享:

  近期,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流通环节的两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蛋制品、食用农产品共241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本期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232批次,不合格3批次;蛋制品9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食用农产品3批次:1.中山市石岐区冯仕秀海鲜档销售的白贝,氯霉素检出值为0.89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2.中山市大涌镇朝明水产档销售的白贝,氯霉素检出值为0.36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3.中山市美华波记水产店销售的花甲,氯霉素检出值为1656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控制食品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食品经营者要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禁非法添加和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严格执行采购索票索证制度,做好进销货台账,保障销售食品的安全。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主动保存好购货票据,按照食品要求的条件进行保存和处理,确保饮食消费安全。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20191129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表-20191129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