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学校食堂的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畜禽肉、蔬菜、鲜蛋等亚类86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20191206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