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内流通环节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糖果制品等食品共210批次开展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检验机构为: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2019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