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日临近,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内经营环节的糕点(粽子)和食用农产品(水果)等食品共53批次开展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检验机构为: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