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临近,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范围内食品经营环节的十二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等共10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本期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20200116
3.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