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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11期)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3-20 分享: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范围内食品经营环节的三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和水产制品等共9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本期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1批次,不合格3批次;蔬菜制品18批次,水产制品19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1.中山市南头镇邱蓝美食店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36.3μg/kg,超出标准规定≤20μg/kg的要求;2.中山市南头镇农文饭店的100 %纯正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检出值为23.9μg/kg,超出标准规定≤20μg/kg的要求;3.中山市横栏镇郑秋贵食店的煎炸用油,极性组分(PC)检出值为37.9%,超出标准规定≤27%的要求;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控制食品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餐饮服务经营提示:餐饮服务经营者要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做好进销货台账,不采购、贮存、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异常等问题的食品和原料,要在正规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食品和原料,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2020年第11期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表-2020年第11期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