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食品质量信息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0年第13期)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4-03 分享: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范围内食品经营环节的五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乳制品、粮食加工品、罐头、蜂产品和餐饮食品等共19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本期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114批次,不合格4批次;蜂产品10批次,罐头17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乳制品52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餐饮食品4批次:1.中山市小榄镇冉记包子店的发糕(糕点),糖精钠检出值为0.113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2.中山市南头镇满好肠粉店的豆沙包,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589mg/kg ,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3.中山市南头镇满好肠粉店的馒头,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558mg/kg ,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4.中山市南头镇满好肠粉店的糯米卷,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829mg/kg ,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控制食品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餐饮服务经营提示:餐饮服务经营者要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严禁非法添加和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确保饮食消费安全。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2020年第13期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表-2020年第13期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