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复学学校食堂及学校配餐单位的三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和食用农产品共4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本期检验机构为:中山海关技术中心。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2020年第18期)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