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临近,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中山市范围内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节令食品及大宗食材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餐饮食品(自制粽子)、糕点(粽子)、粮食加工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119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合格。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具体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管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2021年第18期)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