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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取消公示(202501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20 分享: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监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规定,依企业申请,我局对以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予以取消,特此公示。

序号

企业名称

生产范围

原备案号

原备案日期

取消备案日期

备注

1

中山市维盾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分类目录:22临床检验器械-11采样设备和器具**

粤中食药监械生产备20220008号

2022/3/28

2025/1/16

企业自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