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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取消公示(202501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1-20 分享: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监局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规定,依企业(个人)申请,我局对以下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予以取消备案,特此公示。

序号

企业名称

原备案产品名称

原备案号

原备案日期

取消备案日期

备注

1

中山市维盾科技有限公司

一次性使用采样器

粤中械备20220051号

2022/03/25

2025/1/16

企业申请取消

2

中山市维盾科技有限公司

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

粤中械备20220067号

2022/04/24

2025/1/16

企业申请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