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药品监管统计报告(2024年)》,数据来源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信息系统,数据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等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对外公开参考。
第一部分 药品监督管理情况
一、药品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市实有药品零售连锁门店970家(其中专营乙类OTC门店121家),较去年同期(1061家)下降8.58%;零售单体店2551家(其中专营乙类OTC门店8家),较去年同期(2401家)增长6.25%。详见附表1。
二、药品日常监管情况
2024年,全市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80家次(其中:麻药、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5家次,含血液制品、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的生产企业14家次,延伸检查原料药、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生产企业7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的生产企业,完成整改的生产企业79家次。详见附表2。
2024年,全市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33家次,发现违法违规批发企业27家次,完成整改27家次;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9家次,发现违法违规零售连锁企业总部9家次,完成整改9家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3496家次,发现违法违规零售企业、使用单位1940家次,完成整改1835家次,立案查处105家次。详见附表3-4。
三、药品案件查处情况
2024年,全市共查处药品案件181件,较去年同期(248件)下降27.02%;货值1009.88万元,较去年同期(2444.02万元)下降58.68%;罚款65.9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6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7件。详见附表5。
从货值划分来看,以货值10 万元以下案件为主,共180件,占案件总数的99.45%。另有货值1000万元-1亿元案件1件。
从案件来源划分看,以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案件为主,共117件,占案件总数的64.64%。
从违法主体划分来看,以药品经营企业案件为主,共174件,占药品案件总数的96.13%。其次是医疗机构案件6件、药品生产企业案件1件。
第二部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情况
一、医疗器械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市实有生产一类医疗器械产品企业125家,其中仅从事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的企业80家,较去年同期(140家、95家)分别下降10.71%、15.79%。详见附表6。
截至2024年底,全市实有从事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6261家,较去年同期(5915家)增长5.85%,其中仅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4718家,仅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223家, 同时从事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1320家。实有医疗器械批发企业490家,医疗器械零售企业5722家,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1776家。详见附表7。
2024年,全市境内一类医疗器械首次备案101件,较去年同期(84件)增长20.24%。截至2024年底,全市实有境内一类医疗器械备案949件,较去年同期(898件)增长5.68%。详见附表8。
二、医疗器械日常监管情况
2024年,全市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74家次,其中检查国家重点监管企业5家次,全面检查高风险企业40家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生产企业15家次,完成整改15家次,立案查处1家次。详见附表9。
2024年,全市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3094家次,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企业或单位52家次,完成整改52家次,立案查处5家次。详见附表10。
三、医疗器械案件查处情况
2024年,全市共查处医疗器械案件23件,较去年同期(47件)下降51.06%;货值43.46万元,较去年同期(168.7万元)下降74.24%;罚款225.1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2万元。详见附表11。
从货值划分来看,以货值5万元以下的案件为主,共21件,占案件总数的91.3%。另有货值5万-20万元案件和20万-50万元案件各1件。
从案件来源划分来看,以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案件为主,共12件,占案件总数的52.17%;其次为投诉举报案件,共6件,占案件总数的26.09%。
从违法主体划分来看,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案件为主,共17件,占案件总数的73.91%,另有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案件4件、生产企业案件2件。
第三部分 化妆品监督管理情况
一、化妆品日常监管情况
2024年,全市共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59家次,完成整改企业37家次,飞机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31家次。详见附表12。
二、化妆品案件查处情况
2024年,全市共查处化妆品案件116件,较去年同期(140件)下降17.14%;货值20.94万元,较去年同期(36.73万元)下降42.99%;罚款94.2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4.97万元。详见附表13。
从货值划分来看,以货值2万元以下案件为主,共113件,占案件总数的97.41%,另有货值2万-20万元案件3件。
从案件来源划分来看,以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案件为主,共83件,占案件总数的71.55%;其次为投诉举报案件,共30件,占案件总数的25.86%。
从违法主体划分来看,以化妆品经营企业案件为主,共109件,占案件总数的93.97%;化妆品生产企业案件7件,占案件总数的6.03%。
第四部分 其他情况
一、行政复议情况
2024年,全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8件,均为被同级(或上级)政府审理的复议案件,其中化妆品案件38件、药品案件25件、医疗器械案件15件,案件受理数较去年(63件)增长23.81%。详见附表14。
受理的复议案件中,其中,因申请人撤回终止审理3件,被同级(或上级)政府作出“驳回复议申请”决定41件、“维持”决定22件以及“责令限期履行职责”决定2件。
二、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均为药品类案件,驳回诉讼请求1件。详见附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