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规字〔2020〕1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及机构改革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408号)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经专项清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东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工作规范》(粤工商消字〔2016〕111号)等16份规范性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4日
部门解读:关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