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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7-02 分享:

政策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办函[2017]714号)的工作要求,我市制定了《中山市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9年2月3日以《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府办函[2019]23号)印发。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近年来,经过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商标品牌对创新发展的引领、激励和保障作用开始显现,适于创新创业创造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十二五”时期商标工作和品牌建设目标基本实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内外市场环境和竞争形势深刻变化,全市商标品牌各项工作在持续发展的同时,一些深层次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商标品牌建设还存在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现有商标扶持政策不够完善。对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运用的资助,对境外商标注册维权的补贴、商标品牌融资服务等方面存在欠缺。二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任务艰巨。多数市场主体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创建自主品牌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我市品牌创造经济效益的能力还不强,国际化程度还不高,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还有待增强。三是商标品牌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仍然突出。全市现有商标以工业商标为主,服务商标、涉农商标、集体、证明商标发展尚不够全面,境外商标注册动力不足。四是商标保护任重道远。当前,商标侵权假冒仍然较大量存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屡禁不止,市场竞争秩序还不能适应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要求。五是公众服务机制亟需强化。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构建商标综合信息库,提供动态监测、预警服务、维权协助等商标品牌综合服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中山奋力建设珠江东西两岸融合发展的支撑点、沿海经济带的枢纽城市、粤港澳大湾区重要一极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以商标品牌为引领整合各种经济要素,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理念,发展品牌经济,正成为提高供给质量和发展效益的新路径。商标是品牌的重要载体,是品牌保护的法律支撑,在品牌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商标品牌建设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先后出台《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等政策,对知识产权保护和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作出系列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提出商标品牌建设的路线图和具体举措。其次,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精神,把商标品牌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2016年,时任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在全省创新驱动发展大会上,要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加快实现广东产品向广东品牌转变。省长马兴瑞同志在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支持国家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建设。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出台《广东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各地政府要加强对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为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提出的商标品牌战略目标和建设任务,我市2012年出台、规划期限为“十二五”的《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已不适应。当前迫切需要从市的层面统筹规划,制定新的政策意见,健全我市商标品牌战略实施体系,推动出台激励品牌创建与创新发展加速融合的措施,提高商标监管执法能力,加强对新业态、新服务的商标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文件主要内容
  全文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是我市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总体纲领,商标品牌战略工作必须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准则,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提升商标品牌创造、管理、运用、保护、服务综合能力,构建市场、政府、行业、社会为一体的商标品牌战略工作机制,推进建设商标品牌战略强市。
  (二)主要目标
  主要目标包括整体的定性目标和具体的量化指标。根据中山商标发展现状,选取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商标品牌数量和质量指标,以当前商标主要指标和预判的发展势头为基准,明确到2022年的商标品牌发展具体指标,包括有效商标注册量、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途径的商标数、地理标志商标数、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数量指标,以及全市商标品牌产业结构、商标专用权保护体系、商标品牌激励创新机制和公众服务机制建设指标。
  (三)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包括提高商标品牌便利化服务水平、加强商标品牌创造和运用、深化中山特色品牌建设、推进商标品牌国际化建设、健全严格商标保护体系和规范商标品牌服务六部分。六部分内容围绕商标品牌产业机构优化、商标品牌意识强化、商标品牌保护环境改善三大主题,贯穿商标注册运用、品牌创建、国际化布局和商标保护的逻辑主线,规定了13项任务。
  “提高商标品牌便利化服务水平”围绕抓住商标局委托地方受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契机(省内现有广州、深圳、珠海横琴、东莞4个商标注册受理窗口),借助国家知识产权局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力量,争取商标局支持在我市设立商标业务受理窗口,为商标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注册业务提供便利。依托正在建设的广东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广东商标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平台,完善服务中山商标品牌发展的功能。提供商标注册和保护的信息服务,打造商标注册便利化。
  “加强商标品牌创造和运用”从商标品牌创造和运用的实现路径着手,抓住加强商标品牌战略宣传、优化商标品牌融资和资产运营两部分内容。强调通过舆论宣传、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等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商标品牌意识。落实面向所有企业的将商标注册费用列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明确支持以商标出资入股,实现商标资本运作,并探索建立商标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和鼓励商标质押融资担保服务。
  “深化中山特色品牌建设”以商标品牌工作支撑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传承地方人文历史、弘扬岭南文化的创新性举措,具体包括培育装备制造业优势商标品牌、支持现代服务业商标品牌发展、加大农林渔业特色商标品牌培育力度、保护发展中山特色文化品牌、创建区域商标品牌。提出培育形成以技术质量为支撑、企业品牌为载体、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中山制造”“中山装备”等知名区域品牌;培育高知名度的现代服务商标品牌;培育中山特色地理标志商标;出台《公共历史文化资源注册与保护名录》;发挥“中山美居”集体商标示范引领作用增强中山区域品牌影响力等具体目标。
  “推进商标品牌国际化建设”是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抓手,具体包括防范海外侵权风险、完善境外商标激励资助政策两部分。围绕大多数“走出去”企业对外部市场、法律、文化信息不了解等问题,建立市场监督管理、商务、海关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编制风险防范指引,发布风险提示。提出对获得境外注册的商标给予资助,切实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面临的境外注册费用高、风险大等困难,加快商标品牌国际化和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的进程。
  “实施严格的商标保护”是保护创新成果和权益、保障市场配置创新资源的重要途径。随着商标法的修改、新技术的市场运用和市场监管体制的改革,商标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按照国家和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求,提出重点加强驰名、著名、涉外商标及地理标志专用权保护,强化网络市场监管执法和商标权保护成效,每年确定不少于2个重点产业或重点专业市场,组织开展商标执法维权专项行动。
  “规范商标品牌服务”坚持规范发展并重,运用推广商标代理行为规范、实施信用监管等手段逐步改变商标品牌服务行业良莠不齐、竞争失序等现象;在推动商标品牌服务业发展方面,引导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服务,带动全市商标品牌服务业的转型升级。
  (四)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人才培养、考核评估方面明确了商标品牌战略深入实施的保障机制,确保商标品牌战略目标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其他重点内容
  《中山市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尽快协调、制定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明确对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资助及商标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等具体办法,以推动各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