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中山市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7-04 分享:

政策文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19﹞95号)


  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2018年8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企注〔2018〕43号),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改革试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9月17日,原市工商局向原省工商局申报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改革试点。10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同意北京市等地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的函》(市监注函〔2018〕1072号),同意中山作为试点地区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
  二、《实施方案》制定依据有哪些?
  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同意北京市等地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的函》(市监注函〔2018〕1072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企注〔2018〕4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公安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公安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压缩开办企业时间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18〕1号)。
  三、改革试点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中山市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的工作目标是“企业开办各类事项100%网上可办,企业开办时间整体压缩在3个工作日内”。
  四、改革措施具体有哪些?
  答:中山市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工作主要从提升企业登记“零见面”办理率、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政务服务模式和电子营业执照等的广泛应用三个方面入手,具体细分为七项措施:
  一是通过健全完善中山市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智能申报审批平台,扩大全程电子化智能申报业务适用范围,逐步分类实现个体工商户开业、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智能审批,实现企业登记“零见面”办理。增加邮政快递、服务评价、智能客服等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办事群众体验感。二是结合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加强市、镇两级行政服务中心或办事大厅开办企业自助服务区的建设,加大导办、帮办人员培训力度,逐步将开办企业导办、帮办业务拓展至商事登记相关事项,辅导服务对象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申请办理业务,为服务对象提供企业开办各类事项网上办理“一条龙”服务。三是通过完善各部门网上登记系统,实现涉及企业开办各类事项(包括企业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用工和参保登记等)100%网上可办。同时推进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全流程网上办理,鼓励银行网上接收开户意愿,在线预审核。四是依托“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整合相关部门与开办企业有关的网上登记系统,实现单点登录、无缝连接、业务通办,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以及业务办理进度实时查询,实现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五是在中山市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智能申报审批平台中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功能。六是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企业开办各环节的应用。七是探索实践电子证、照、章、票应用。
  五、改革亮点
  答:一是实现智能审批。通过建设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申报材料等标准库,不断健全完善中山市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智能申报审批平台,拟建立“全流程网上办理、电子化申报审批、‘机器人’智能审核”的商事登记新模式,达到“线上零跑动、办成照,线下跑一次、即取照”的目标效果。二是时间更快一步。中山实施全程网上办后,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较国家要求的8.5天缩短64.71%,较省要求的5天缩短了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