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长者助手 登录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中山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0-05-15 分享: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

  2019年11月6日,《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明确提出,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2019年11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改革部署,同时将不涉及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事项扩大到全省区域试点实施,要求从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改革部署,市政府指定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中山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此前,《方案》已经十五届8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0年4月17日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二、《方案》涉及的改革任务

  《方案》提出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分类推进审批事项改革的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建立清单管理制度。通过对国家层面设定的523项和地方层面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进行梳理,形成《中山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共245项,涉及我市26个部门。其中,116个事项属市级审批层级,129个事项属省级及以上审批层级(监管权在地市)。二是分类推进审批事项改革。通过“进四扇门”的办法,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破除“准入不准营”难题。通过改革,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式和要求

  一是直接取消审批。对设定必要性已不存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的方式进行改革。审批事项取消后,原许可主管机关仍对相关经营活动负有监管职责,应当依法将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我市事项清单中直接取消审批的共8项,包括诊所设置审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等。

  二是审批改为备案。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取消审批后设立备案制度,目的是便于政府及时掌握企业信息,有关主管部门要清晰、准确地公开办理备案事项所需的材料,企业按要求完整、准确提供材料即完成备案手续,原则上实现当场办结。我市清单中审批改备案的事项目前暂为0,由于市级事项清单根据省公布的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可能会涉及此类改革方式,因此在方案中予以保留。

  三是实行告知承诺。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作出承诺,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对实行告知承诺的改革事项,企业申请办证时已具备全部经营许可条件的,或还不具备全部经营许可条件、但自愿作出将在一定期限内具备全部经营许可条件的承诺的,有关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查,当场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我市事项清单中实行告知承诺的共28项,包括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等。

  四是优化审批服务。针对企业关心的痛点、难点涉企经营事项,有针对性地采取下放审批权限、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压缩承诺办理时限、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等具体措施,鼓励有关主管部门实施更多便民利民的创新举措。我市事项清单中优化审批服务的共209项,包括食品经营许可、旅行社设立许可等。

  四、推进改革的配套措施

  《方案》在贯彻落实国家、省要求的基础上,围绕当前中山“打赢经济翻身仗、重振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的奋斗目标,结合我市多年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累积的优势条件,提出了改革的配套措施,凸显“中山特色”。一是推行100件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式服务。进一步梳理涉企经营许可关联关系,完善行业准入审批“全景图”并向社会公布,对“一件事”涉及的全部经营许可事项,逐步实现只填一张表格、提交一套材料、只跑一个窗口、只登录一个系统,一次办结以及有关主管部门联审联办、同步发证。二是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利用“中山市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数据管理平台”和“中山市商事监管平台”推进部门协同监管,通过汇聚全市涉企信息,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提升监管精准化及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