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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粤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11-11 分享:

序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当事人类型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中市监处字〔2021〕0002号中山市粤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案法人当事人不执行政府定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一)项所指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50000元。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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