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 2024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护类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市监〔2024〕37 号)要求,经相关主体自愿申报、市市场监管局初审及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现将专题一至专题六项目申报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4月22日至4月28日。
公示期内,相关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注明真实身份、异议内容和异议理由。其中,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
公示网站: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址:http://www.zs.gov.cn/zjj)
联系人:郑君达、冯景超
联系电话:0760-88166027、0760-88166021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
附件:2024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护类项目申报评审结果.xls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