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山市三乡镇古鹤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申请的“古鹤”集体商标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认定。该商标是三乡镇获得注册认定的首个集体商标,标志着三乡镇在商标品牌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自此,三乡镇古鹤经联社集体成员可以在商事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的商标。依托集体商标,可以联合众多的分散经营者形成利益共同体,充分发挥集体优势,提高整体竞争能力。取得集体商标注册证,意味着以集体力量和法律名义将其保护起来,避免他人抢注产生侵权纠纷。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三乡分局始终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出发,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助推“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通过积极开展走访服务、培训指导,引导企业提升品牌意识。下一步,将继续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引擎,深化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打造“一村一品”集体商标,塑造三乡镇区域品牌的新辉煌,为三乡镇经济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